2月9日,三江县法院民二庭传来喜讯,在2014年度全区法院2014年度全区法院“五个一百”和“优秀示范庭审”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比中,该庭副庭长苏进军同志荣获“2014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撰写的(2014)三民初字第101号文书获得2014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苏进军同志工作以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树立科学司法理念,在开展审判工作中,积极参与联动机制,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理结合巧调解。该同志去年审理一件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认真阅卷,查阅有关文献资料,积极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在患者家属不同意进行尸检把尸体埋葬的不利情况下,认真审查相关病历材料,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依法判决医疗机构承担30?的责任,患者家属自行承担70?的责任。原、被告都对判决结果无意见,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医疗机构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有效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他作为三江侗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维护消费者权益活动领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认真进行消费者维权工作。协助、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维护消费者权益案件40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截止目前,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没有受理一件消费者因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而提起的民事诉讼。
他认真抓业务理论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精审判,强化法律文书写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实务水平。认真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撰写调研报告,该同志撰写的(2013)三民初字第207号民事判决书获得“全区法院一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其与韦晓云、张水妮合力撰写的《广西法院劳动争议案件调研报告》一文获取“2012-2013年度广西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征文二等奖。2013年被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