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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法院开启"绿色通道"助耄耋老人安享晚年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之二十三
作者:周陶  发布时间:2014-07-23 18:07:02 打印 字号: | |

因赡养问题产生矛盾,85岁的梁某将自己的儿女告上法庭。近日,三江县法院斗江法庭特事特办,开启“绿色通道”成功调解了这起赡养纠纷,妥善化解了梁某一家之间的矛盾纠纷,帮助老人安享晚年。

梁某现年85岁,共养育二子一女,梁甲、梁乙、梁丙。三个子女都早已成家立业,各自有自己的生活,其中梁丙外嫁到广东,按照当地习俗,父亲梁某由长子梁甲和次子梁乙轮流赡养并承担赡养费用。2002年到2006年,2010年到2014年,梁某均由次子梁乙赡养照顾,梁某因和梁乙夫妇争吵发生矛盾,找村委协商处理未果后来到斗江法庭,请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法庭立案法官考虑到原告年纪大,行动不便,无其他经济收入,不了解法律知识和庭审程序,决定启动“绿色通道”,给梁某优先立案,根据梁某的申请依法为梁某办理了免缴诉讼费手续,并帮助梁某申请了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

考虑到案件中原被告系父子、被告间是兄妹关系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没有简单的用传票传被告到庭,而是带着书记员、法警,驱车赶到当事人的村里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向村委干部了解事情的起因和经过,确保掌握最真实的情况。再和三方拉起了家常,从情入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别做两兄弟的思想工作。通过调解,次子梁乙也承认近年患有风湿病后,性格比以前烦躁,也和父亲时有争吵,但事后也很后悔。长子承认和兄弟的沟通不多,对父亲关心不够。在征求梁某的意见后,最终父子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原告梁某随长子梁甲生活四年,日常生活费用由梁甲负担;四年后原告梁甲可以自由选择跟随梁甲或者梁乙生活,不直接随原告生活的一方负担其生活费用的一半;原告梁某,被告梁甲、梁乙一致同意不用梁丙负担赡养费。

 这是三江县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对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构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网络,使“流动的人民法庭”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便利诉讼的需求,获得群众的充分肯定。

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