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下午,三江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双方竟为了一些床单、电吹筒之类的家电款额返还问题诉至法院。
案件无大小,法官为民排忧解难最重要。收到案件后,办案法官认真审查和做调解工作。经法庭调查得知,原告靖西县李某(女)与被告三江县李某(男)通过网络认识相恋,不久二人开始同居。于2013年2月按男方老家习俗置办婚宴,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后来男方发现女方结过婚,并生有小孩,因彼此缺乏了解,相处后无法接受对方而吵闹不休,2013年3月,双方分道扬镳各自外出打工。
庭审过程中,为了办婚宴和置办家电的款额归还问题,双方各持己见,认为都是自己付款,不愿归还对方,就连床单、电吹筒之类小件的也不肯退让。简单的一例同居关系析产案,费尽法官近1小时的调解,双方仍是“坚守自己的阵地到底决不放弃”的架势,无奈调解无法进行,只能另行定期宣判。群众的事虽不分大小,但法官无万能,面对通过网络相识闪婚闪离的青年,法官只有一句“网络恋情且行且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