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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妇女权益的保护伞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刊之四
作者:覃园  发布时间:2014-03-19 10:08:51 打印 字号: | |

“法援”,即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法庭就灵活运用法律援助,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覃某于去年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代某离婚,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以原告撤诉结案。今年110日原告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代某离婚,理由是与被告代某在文化、生活观念等方面存在差异,无法沟通,为此经常吵闹,甚至分居生活,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斗江法庭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通过仔细查阅案卷和庭外调查,了解到原告系乡村教师,有固定收入,而被告代某年近六旬,无经济能力,且不了解法律知识和庭审程序,属于典型的法律援助对象。于是承办法官主动帮助代某申请了法律援助,三江县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并指派了高基法律工作站的覃某(女)为被告代某代理了此案。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在对双方进行分头调解时了解到,被告代某明知双方已无和好可能,但顾虑若与原告离婚后自己没有生活来源,老无所依,所以不愿离婚,表示这种婚姻关系能拖多久则拖多久。见此情况,承办法官在与法律援助工作站覃某(女)的共同配合下,从最大程度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被告代某获得一次性经济帮助20000元,而且原告今后每月给付被告800元生活帮助,打消了被告此前的顾虑,有效地维护了弱势妇女的切身利益。

 

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