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下半年以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开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项新制度功能,用足用活执行举措,执行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截至目前,利用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154次、反馈信息147次;利用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查询当事人身份信息68次;在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20次。
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查控系统的查询功能。自该系统启用以来,该院积极组织执行法官进行学习培训,确保人人懂流程、会使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基本实现了网上查询,有力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大大降低了执行成本。
二是充分发挥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作用。该院严格执行《全国法院专用身份信息认证系统密钥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和完善管理与使用机制,严格遵守查询审批程序及各项保密规定。凡需查询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经过审批后,均通过该系统进行查询,大大缩短了执行法官调查取证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缓解了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线索查找难等问题。
三是充分发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威慑功能。自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的若干规定》施行以来,该院多次组织学习,深刻把握《规定》精神,不断细化和落实上级要求,积极探索实施举措,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并就被执行人的各种疑惑加以释明。此举取得良好的效果,大多数被执行人,尤其是合同案件的当事人在得知有可能受到信用惩戒时,均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