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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诉村屯促调解,化解纠纷在摇篮

  发布时间:2013-11-11 15:27:46 打印 字号: |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无诉讼村屯创建工作,有效地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将矛盾化解在村屯,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进入诉讼程序之前,尽最大努力增加和谐稳定因素。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斗江法庭就利用“无诉讼村屯”这一活动,联合丹洲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父子因林地引起的纠纷。

1998年张某与其儿子共同种植了位于丹洲高?H的杉木林,1989年分家后,该杉木林一直由其儿子护理,现已成林可卖。最近其父以共同种植为由要求分割杉木林的五分之一,并且两父子因分割杉木林之事另起纠纷,父亲张某把摊位摆到了其儿子的家门口做生意,严重影响了其儿子的生活起居及日常经营,双方也因此反目成仇。当地司法所及村委就此事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未果。斗江法庭赵海云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利用这次“无诉讼村屯宣传活动之机,联合当地司法所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两父子互相斗气,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最后赵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长达一个小时的分头调解,从情、法、理的角度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两父子都做出了让步,达成和解协议,父子握手重归于好,不但化解了纠纷,还留住了亲情。

通过开展“无诉讼村屯”活动,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面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定纷止争的前沿作用,大大促进了山区农村经济发展、团结和睦、文明进步、和谐稳定。

(据斗江法庭 覃园信息)

责任编辑:三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