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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一车匪路霸团伙被捣毁,七名青少年罪犯被依法严惩
作者:张添智  发布时间:2013-01-23 12:02:25 打印 字号: | |
  2012年12月30日,三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气氛严肃,七被告人为自已的不慎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站在审判台下泪流满面,后悔莫及。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青少年车匪路霸团伙抢劫案,被告人荣某成、莫某钦、荣某培、谢某、侯某、莫某波、荣某骐因犯抢劫罪及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十五年、十一年、七年、六年、六个月、三年缓刑四年。

  该团伙于2011年6月至2011年7月期间,深夜时段分别在三江侗族自治县的丹洲镇和良口乡的二级路段,拦路抢劫过往司机,并持刀伤人。被告人荣某成、莫某钦、荣某培参与抢劫6次,侯某参与抢劫5次,谢某参与抢劫1次,莫某波参与抢劫l次,荣某骐参与抢劫1次。被告人荣某成、谢某还盗窃车辆电瓶5次,盗窃数额较大。

  据查明,七被告人均属于刚走出校园不久的青少年,其中被告人荣某培、侯某、荣某骐在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荣某成、莫某钦为累犯,谢某有前科劣迹,七被告人均有好逸务劳、贪图享受的思想。

  法院经审理认为,七被告人为劫取财物而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殴打被害人,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荣某成、谢某还犯有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具有累犯、前科劣迹、未成年人犯罪、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及取得谅解、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分别对七被告人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

  本案给我们的家长和学校一个启示,教育孩子不光是要求他们取得良好学业成绩,更应该重视子女的德育培养,应当教育好孩子做人的道理,培养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这才是基本功课,不容忽视。
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添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