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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无法忍受丈夫“性”犯错
三江法官柳州监狱内调离一婚姻纠纷
作者:傅万成  发布时间:2012-11-13 15:36:07 打印 字号: | |
  柳州监狱的会见室内,服刑犯人卢某眼噙泪水,默默地在离婚调解书上签了字,一段本应十分幸福的婚姻也因卢某的一次“性”犯错而宣告结束。

  2003年,卢某与侯某在朋友的一次生日聚会中结识并相恋,恋爱了一年多后,双方于2004年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两人的感情一直很好,他们的爱情结晶——两个女儿,也先后出世,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美好。可没想到,就如卢某自己所言的“像撞了邪一样”,2011年11月,卢某竟先后犯了盗窃罪和强奸罪!三江法院依法判处卢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对妻子侯某而言,这无疑是个晴天霹雳,她无法相信家庭生活一直很美满的丈夫竟然会犯强奸罪!自从卢某因犯强奸罪入狱后,周围的人也开始在背后对侯某指指点点。最终,妻子侯某实在无法忍受这沉重的心理负担,于2012年7月23日起诉到三江法院,请求判令与被告卢某离婚。

  主审法官赖民书在接手案件后,多次到柳州监狱给卢某送达法律文书并向卢某讲述了其妻子目前的境况。在听了妻子的遭遇后,卢某懊悔不已,表示理解妻子的做法,是自己对不起妻子,愿意尽自己的能力补偿妻子。最终,卢某和侯某在赖法官的主持下,在柳州监狱的会见室内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卢某将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妻子侯某。妻子侯某也表示会常来看望“丈夫”,希望他今后能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傅万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