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按照上级法院有关文化内设的要求,坚持以精神文化为引领,以行为文化为载体,以制度文化为重点,以物质文化为保障,不断丰富文化建设内容,创新文化建设载体,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在办公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斗江法庭利用法庭大厅设置法庭文化长廊,集中展示了法庭建设的各项成果。在楼梯、走道墙面悬挂警示教育牌、字画和名言警句等,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在法庭小院的外墙上设置了案件排期开庭公告栏、审务公开栏、法制宣传栏,将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向社会公示,允许人民群众到法庭内旁听案件审理,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推进阳光司法,扩大法制宣传工作。同时,法庭设置了图书室,丰富图书资料,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学习场所,以促进干警的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的提升,极大的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法庭文化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能动司法能力,创新社会管理,最近斗江法庭又亮新招。2012年9月,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先后在林溪乡高友村、丹洲镇丹洲村开展“无诉村屯”创建活动。设立“无诉村屯法官工作室”,负责指导和参与所在行政村发生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法律指导站,发放值班法官联系卡,在村屯公开栏上长期公示方便群众联系。联系法官积极主动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法制宣传和矛盾化解工作。
通过这一系列的新举措,在营造了法庭浓烈文化氛围的同时,也推动了法庭“双文明”建设,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的普遍赞誉。三江县人民法院斗江人民法庭分别于1996年、1999年、2004年、2009年、2010年被评为县法院先进集体,4次被评为柳州地区、柳州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柳州地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区高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