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法官沟通协调能力,提高能动司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法官队伍形象,近日,三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普通话专业培训和考试。
由于受少数民族语言和日常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以往办案及进行诉讼活动中,广泛应用本地方言(桂柳话和侗语)。随着社会的发展,受理案件逐年增加,跨县、跨区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办案法官们普遍认识到十分拗口的“三普”(即:带有严重三江口音的不标准的普通话)逐渐成为法官与外地当事人沟通的障碍,不利于司法调解和诉讼活动等工作的进行。干警在接公务接待及和其他党政机关、组织交流学习中普通话的水平与国家标准有较大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官的形象。
近日,三江法院以自治县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年为契机,为提高普通话水平,充分调动干警学习、使用、推广普通话的积极性,营造推广普通话的良好氛围,倡导全体干警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8月21日,三江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普通话学习培训,要求每位干警完成八个课时的学习任务。9月23日经自治区普通话测试中心的审定,在权威机关的统一安排下进行普通话测试。
本次普通话测试,采用计算机辅助的方式进行,将于两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权威语言工作机关将按规定发放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