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5日下午,三江法院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在主管院领导的带领下来到三江县偏远的独峒乡回访今年审结并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石某和胡某。
回访组一行人首先来到八协村石某家中,但石某的家人无比悲痛地告诉回访干警,不久前石某在务农回家的路上因交通事故而死亡了,全家人都十分怀念缓刑后稳重、懂事的石某。据石某的家属反映,通过少年法庭的开导教育,被判缓刑回家后,石某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表示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平时在家务农时勤勤恳恳,也十分孝顺父母、尊重长辈、与邻友好,村里人都认为石某彻底地改变以前的恶习,主动与其来往。在安抚了石某的家人后,干警们随即到平流村胡某家中回访,胡某的父母反映,胡某被判缓刑回到家中以后非常听话,经常跟着父亲在外做工程,在家也时常帮助母亲做些家务活,比以前成熟了许多,也懂事了许多。胡某也表示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要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及家人,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报答社会。
三江法院这次对未成年人的回访,使他们感受到了国家、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增强了他们好好生活的信心。国家、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们,我们希望他们也不要放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