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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誓不来往 法官倾力调解为亲和
  发布时间:2011-10-27 08:59: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江县法院民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复杂的相邻土地利用关系纠纷案件,实现了“审结一件案件,维系两个家庭,实现一片和谐”的目的。该案的成功调解是三江县法院民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不断探索调解新思路,总结调解工作经验,提高调解技巧和调解工作水平的有益偿试。

  该案原告侯老与被告侯某是同宗的叔侄关系,两家因为一些家族小事互相指责,长期不来往。两家的宅基地相邻,侯老宅基地前的公共道路是侯某及其父亲、哥哥、弟弟进入自家房屋的必经之路,侯某为了便于车辆方便进入其家停放,带领其父亲、哥哥、弟弟在原告宅基地前的原来道路上加高修建路面,使路面高出了原告的宅基地,从而使雨水流进了原告的宅基地,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侯老一家要求被告侯某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侯某则扬言原告如果要坚持打官司,侯某一家不会折除路面,以后的红白喜事也不会帮忙侯老一家。这使原本关系十分紧张的叔侄两家矛盾更加激化,亲戚朋友及村委会多次主持调解无果。法院主审法官按到此案后,发现该案还遗漏主体,但追加当事人会使两家的矛盾全面激化,法院民庭法官决定先采取调解方式,先到现场进行勘查,并联合了当地司法调解员、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调解,采取了说服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用亲情去感化双方。民庭法官前后到原告及被告的家中调解了十余次,双方均对民庭法官倾力调解促和谐非常感动,最后,侯老和侯某两家达成了调解协议,并表示以后两家要摒弃前嫌,共同建立邻睦友好的兄弟关系。
来源: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三江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