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远赴四川成都,行程数千公里,成功执结四件公路建设合同纠纷案,标的共计55万,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三江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三江法院执行局接到这四件案后,经了解得知四件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是成都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中标取得三江至融安二级公里NO.4合同段建设权,在工程完工后分别拖欠四位申请执行人施工款共计50余万元,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住所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内,是一家上市公司,具有履行能力。执行通知书发出后,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经合议庭合议和请示院领导,报经中院和区高院执行局同意,决定远赴四川成都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到达成都后,不辞辛劳,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招商银行成都市分行科华路支行有存款,成功地将55万元执行款扣划至本院帐户,分别兑现给申请执行人,令申请执行人十分感动。